雖說中、港融合,原來兩地仍有很大的文化差距,不是三朝兩日可消弭。
今天陪朋友到深圳賣樓,之前地產已和地產經紀說好價,只是去簽約。到經紀的店,竟然他們說要安排買賣雙方見面,交個朋友。一看此佈局,我便知道有問題,見面竟是談價錢,我著朋友即時離開,談也不談。如果要談我們要經紀來幹嗎?
事後知曉深圳未有睇樓紙的規定,客人在看樓後,隨時可轉經紀,選致惡性競爭,總之用不同價約客見面,製造買賣雙方同時在場的壓力,加快做成生意,如這套搬來香港,簡直是開玩笑。
中、港始終是兩地,相似而不相同,做生意有不同方式,要因地制宜,沒有必勝的方程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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