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閒來傾下
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
指引
明愛醫院事件,職員行事符合指引,跟著醫管局出來道歉,為在醫院門外搞出人命賠過不是。
我有興趣知道的是職員所執行的指引為何?誰制定的指引?既然職員按指引辦事是錯的,制定指引的人是不是要負責?要鞠躬下台?而不是要小職員承擔這沉重的人命責任?
世間無不是之指引,只有不是的指引制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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