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7日 星期五

湘桂大慘案

今天看信報中國21專欄,透露《財經》本期文章:血腥的一幕,揭露了四十年前文革時期的湘桂慘案,圍捕黑五類份子,宛如盧旺達的大屠殺,中國人殺中國人,然而兇手仍然逍遙法外。我不得不希望世間真有報應這回事,以還死者公道。

部份文章摘要如下:

这就是1967年夏秋之际,起源于我省道县,并很快蔓延到附近市县如江华、江永、邵阳等地及广西等地,挨家挨户集体大屠 杀手无寸铁的“黑五类”及其亲属子女的“湘桂大惨案”。被屠杀的“贱民”尸体顺湘江竟漂流到了衡山。整个惨案到底死了多少人,有人说5万,甚至有说10万 的。这血淋淋的事实彻底惊醒了我,摆脱了幻想,投身到对极左路线的斗争中去,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...

那么是否由于这一歧视在程度上并不严重?只要看看过去数十年中国“贱民”的遭遇,特别是“文革”中以“湘桂惨案”为代 表,散见于全国的集体大屠杀,“贱民”们挨家挨户集体被枪击、棒打折磨而死,婴儿被抛入水中活活淹死,少女被强奸、轮奸,孕妇被轮奸强奸当场堕胎,然后被 杀死……其残酷悲惨程度与历史上“种姓歧视”、“种族歧视”,“犹太人大屠杀”完全有过之无不及。因此这一理由也说不通。
那么是否由于这一歧视在时间上很短暂?这一歧视盛行了三十多年,至今五十多年在中国大地仍未绝迹,整整影响两代甚至三代人。显然这一理由也说不通。

“湘桂大屠杀”首发地道县寿雁镇一凶手在1967年的惨案中亲手杀死四个“贱民”,而道县城关镇一被称为“日本鬼子”的 凶手则更甚,在该惨案中一人亲手杀死八人,包括把婴儿抛入滔滔的潇水活活淹死。可是这两个血迹斑斑、罪大恶极的凶手,至今仍未遭到任何处理。天理何在!国 法何存!至于强奸轮奸“贱民”少女,轮奸强奸孕妇致使其当场堕胎,然后将其杀死、酷刑、枪击、棍打、水淹……种种令人发指,连纳粹也自愧不如的暴行,国人 又有多少人知道、多少人谴责?
...

信中所述“湘桂大惨案”,指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杀人事件。据有关调查记载,66天 内,由道县各级政府及武装部门部署执行的大屠杀死亡人数高达4519人,其中4193人被杀,326人被迫自杀。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,零陵地区其余10个 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。全地区 (含道县)“文革”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,其中被杀7696人,逼迫自杀1397人,致伤致残2146人。
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,包括“四类分子”3576人,“四类分子”子女4057人,有“历史问题”的贫下中农1049人,其他成份411人;其中未成年人826人,年纪最大的78岁,最小的才出生刚刚十天。在道县的蚣坝区,仅八天就有1054人被杀。


有時間請看原文,保證震撼。以後不要說什麼日本鬼子殘酷了,中國人也不遑多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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