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任何人在港均有選舉權;
- 任何人包括精神病患者均有被選舉權,
- 任何成年人均可參力特首選舉,
- 所有人均可選立法會,最多票的六十人當選。
只要不是這終極方案,民主派提的任何方案與建制派的方案都是五十步笑百步,大家都不是普選,是擺姿態,都是做Show。民主派罔顧特首和立法會普選的實際問題,大力推銷一個既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特首要向香港市民和中央負責,要由中央任命的要求,不可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,不會得到中央同意的方案...一定會失敗告終。反對派敗不足惜,這是活該如此。可惜的是,香港民主化的步伐,會又一次讓他們拖慢了。
劉先生指所有方案須照顧現實:
- 如何面對香港市民中間有些人對國民身份和中央政府認同的問題;
- 如何避免特首普選中產生了人選,最終會被中央否決不予任命,因而出現重大憲制危機的問題;
- 立法會轉型到普選的方案,如何取得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的問題。
所有問題加起來,還是一個問題,中央不反對選舉,如果這選舉可以預知結果的話。你不跟這原則,普選的糖便沒得吃。
附上我在網上查到的普選定義及各國選舉的情況,供有心人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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