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閒來傾下
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
林彬
民建聯勾起
林彬事件
的爭論,頗為不智。
不管個人的政治立場,歷史事實已有公論,林彬是地下鋤奸隊所殺,事件翌日已有人承認。為什麼會不認?當時的左仔光明磊落,不是為個人榮辱,參加暴動/鬥爭(看你是那一種立場)是有其理想,在鬥爭中,左仔鋤奸,為什麼不認?67年左仔殺右仔一個57年右派殺左仔不知多少個,一頁頁香港歷史,陳鑑林、黃定光又知多少?
67年是不平凡的一年,民建聯也不是當年的左仔,有政治智慧的,不背上這段歷史會好些。當年67左仔反的,就是今天民建聯護航的資本家。歷史反轉又反轉,看得人口瞪目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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