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6日 星期四

投資產品

近期比較多接觸銷售投資產品的資訊,對此了解多了一點點。

證監以保護小投資者為己任,理論上不會容許銀行、證券行胡亂賣產品給散戶。但理論歸理論,執行絶對有問題,幾乎不可行。銀行要對產品實行盡職檢查,為客戶挑選合適的產品,但實際上銀行賣的東西有多少真的是為客戶著想?客戶又是否知道產品是否適合他?

監管機構按法例必立於不敗之地,銀行要賺錢幾乎不可能百分百守法,中間的平衡看領導的功力。什麼時候銀行經營變了這樣子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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